近日,网传“山东乳山市统计局有公务员向单位饮用水投毒,通过针管注射进统计局日常喝的大桶水里,致多人身体健康受影响。” 编辑 乳山统计局有个在职公务员因为对干部任用不满意,产生了报复念头。他购买刺激母猪发情用的激素,通过针管注入全局日常饮用的桶装水里,致统计局多人身体健康受影响。 随后,乳山市人民**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乳山发布【情况通报】 2019年7月,乳山市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,对统计局工作人员于某进行立案侦查。经查实,于某在单位饮用水中投放医用注射液。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,正依法审理中,将对涉事人员依法从严查处,有关情况将依法依规对外公开。 对工作不满意,可以正常的申诉,包括吵闹,都不为过,现在呢,在人们喝的水里做手脚,对于这样的行为是否已经违法了呢?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! 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,投放危险物质罪(原投毒罪)分为两种情况: 一种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刑法*114条规定:放火、决水、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另一种是造成严重后果的,*115条规定“放火、决水、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 虽然此案件没有致人重伤、死亡,但这样的行为是影响很坏的事情,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安全,损失巨大。 因此有人说自带电热水壶,这根本解决不了问题,因为加热很难解决。水源有问题,这种情况下,真的是防都防不住。 作为一个公民,都没有伤害他人的权利,说在工作或者生活中,和身边的人应该和睦相处,不仅是对他人负责,更是对自己的生命增加了一份**,可见人品是有多重要啊! 遇到法律问题未解决怎么办?找懂法帝来帮忙,一家平台上百个律师随心选,为您的案件找到更加适合的律师,懂法帝为您千里挑一。